11月24日,记者今天上午从福建省人社厅获悉,从年7月1日起,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上调。
实际增资月人均元在职人员基本工资标准提高幅度为月人均元,其中元从部分规范津贴补贴或绩效工资中纳入,实际增资月人均元。这是建立工资正常增长机制后的第一次增资,将于12月底前兑现到位。
按照中央改革精神,福建日前下发《印发福建省关于调整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三个实施意见的通知》、《关于调整福建省机关事业单位单位工作人员基本工资标准和增加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有关具体问题的通知》。
根据通知,调整后职务工资标准由现行的每月元至元分别提高到每月元至元;级别工资各级别起点标准由现行的每月元至元分别提高到每月元至元,其他各级别工资档次标准相应提高。
离休人员离休费也将增加同时,机关事业单位离休人员离休费也将增加。省部级正职及以上元,省部级副职元,厅局级正职元,厅局级副职元,县处级正职元,县处级副职元,乡科级及以下元;专业技术人员,教授及相当职务元,副教授及相当职务元,讲师(含相当职务)及以下职务元。
此外,福建省机关、企事业单位5.12退休干部和建国前参加革命工作的老工人的待遇调整,继续比照离休人员曾加离退休的办法执行。
来源:新华网
值班编辑丘天
领导说了!
你点一个小编的工资就涨五毛!
北京哪里治疗白癜风最好治疗白癜风有什么偏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