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海都记者陈丽明通讯员郭瑞萍林剑宏
1涵江区法院一审判员受贿获刑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涵江区法院副科级审判员翁建明涉嫌受贿罪一案,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翁建明有期徒刑1年,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翁建明于年—年间,在担任涵江区法院刑事审判庭副科级审判员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多次非法收受他人钱财共计10万元,为他人在刑事案件裁判上给予便利、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考虑其有自首、立功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2秀屿区海渔局一干部受贿获刑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秀屿区海洋与渔业局执法大队干部陈国强涉嫌受贿罪一案,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处陈国强有期徒刑7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经查,陈国强于年—年间,利用其在海上执法检查、渔船年检工作中形成的职务之便,先后非法收受秀屿区南日镇各村主任、各村船检员等14名行贿人所送钱财共元,为他人在渔船年检等事项上给予便利、谋取利益,其行为已构成受贿罪,同时考虑其有自首情节,依法予以从轻处罚。
3秀屿一交警徇私枉法被免予刑事处罚海都记者从秀屿区检察院获悉,由该院提起公诉的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科员李闽中涉嫌徇私枉法罪一案,秀屿区法院近日作出一审判决,对李闽中免予刑事处罚。
经查,年5月,李闽中在担任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交警大队埭头中队原中队长期间,接受谢某某请托后指使原埭头交警中队民警林志胜、邱明将(均相对不起诉)对涉嫌危险驾驶罪的林某某不予进行刑事立案侦查,本案案发后莆田市公安局秀屿分局才依法对林某某涉嫌危险驾驶罪一案进行立案侦查,林某某已被秀屿区法院以危险驾驶罪依法判处刑罚,李闽中的行为已构成徇私枉法罪。李闽中具有自首情节,秀屿区法院依法对其免予刑事处罚。
4莆田市涵江区工商局纪检组组长涉嫌受贿被立案侦查近日,经莆田市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荔城区检察院决定,依法对涵江区工商行政管理局纪检组组长陈开鸿(副科级)涉嫌受贿罪立案侦查,并采取强制措施。案件侦查工作正在进行中。
本期编辑/耿雪娇运营总监/李伟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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